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收费标准 (试行)

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收费标准

(试行)

 

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市产交中心审核项目、进市产交中心交易项目

(一)采购类项目

中标价

分档收费标准

备注

100万(含)以下

1000元

1. 费用由采购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50%或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承担比例支付给产交中心

2. 项目废标后再次进场交易的由最终的中标单位及采购单位各承担50%或按采购文件约定的承担比例执行,废标后不再进场交易的项目由采购单位按照第二档100万-200万(含)的收费标准承担50%(即:800);

3. 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       

4.无法确定交易(中标)金额的项目,按照第二档100万-200万(含)的收费标准执行。

100万-200万(含)

1600元

200万-500万(含)

4000元

500万-1000万(含)

12000元

1000万-2000万(含)

20000元

2000万-5000万(含)

30000元

5000万-1亿(含)

40000元

1亿-5亿(含)

60000元

5亿-10亿(含)

80000元

10亿以上

100000元

 

(二)非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建设项目

中标价

分档收费标准

备注

200万 (含) 以下

1600

1.工程总承包项目收费标准上浮15%;

2.费用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各承担50%,或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比例承担;

3.不涉及具体金额的项目,由招标单位和中标单位按照第一档【200万(含)以下】的收费标准,各自承担50%或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比例承担;

4.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

5.项目废标后再次进场交易的由最终的中标单位及招标单位各承担50%或按招标文件约定的比例承担,废标后不再进场交易的项目由招标单位按照第一档【200万(含) 以下】的收费标准承担50%(即:800元)。

200万不含-400万

4000

二、平台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类项目)

投标单位使用平台参与投标的,按照相应标准交纳平台服务费,主要用于平台运行和维护等费用支出。单个项目(标段)(包)收费标准为150元/次。项目分标段(包)的,按标段(包)进行收费,一个标段(包)收取一次费用。

、附则

收费标准2023年7月1日起试行。最终解释权修订权归衢州市产权交易中心限公司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