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的更正公告
各供应商:
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项目编号:QZYCG20250095-01)采购项目因资格文件内容及应提交的有关材料格式范例有所更改,具体如下:
一、原采购文件第一章公开招标采购公告中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第3条及第二章投标人须知中三、投标文件的编制1.资格文件内容中的“银监部门年度监管评级”具体描述: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近3年均应达到B级及以上,银监部门年度监管评级近3年均应达到3级及以上。不纳入人民银行评级范围的银行可不提供;(提供证明资料)
更改为:
纳入监管评级的银行,人民银行年度综合评价近3年均应达到B级及以上。(提供证明资料)
二、原采购文件第五章 应提交的有关材料格式范例中格式五廉 政承诺书中的具体描述:
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 年第 期公款竞争性存放作出如下承诺
更改为:
现就本行参加贵单位衢州职业技术学院银校合作项目作出如下承诺
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第三十一条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本次修改未影响投标文件编制故开标时间不变。
四、其它内容不变。
浙江五石中正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衢州分公司
2025年6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