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管理有关规定,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委托,就龙游县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有意向的磋商响应人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QZXCZFCG2026-007
2.项目名称:龙游县污染天气应对技术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最高限价):16万元
5.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第三章:采购内容、要求。
6.是否允许联合体参加:否
7.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1月30日。
二、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基本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7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信用信息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公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小微企业不享受价格折扣优惠。
3、特定资格要求:
3.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后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方式及磋商文件获取方式:
至2026年4 月 6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6:30节假日除外)。到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县东华街道子鸣路10-3)报名并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报名或购买磋商文件的行为不能证明其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
2、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报名时需携带(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报名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查验身份);到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龙游县东华街道子鸣路10-3)报名。
注:⑴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供应商仍可购买磋商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应按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组织机构不予受理、答复。
⑵如供应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名的,采购组织机构有权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四、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和地点:磋商供应于2026年4月7日10:00时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四楼会议室,逾期送达作无效标处理。
五、磋商开启时间及地点:本次投标将于2026年4月7日10:00时;开标地点: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四楼会议室。
六、提交答疑截止时间:本次磋商文件自公告信息发布之日起,公示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qzygjy.com/),供应商可下载。如对磋商文件有异议,请在2026年4月1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逾期概不受理。
七、答疑回复时间:磋商文件的答疑、补充、修改等于2026年4月2日17:00前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www.qzygjy.com/)公布,请各供应商必须注意。
八、其他事项:
1.质疑和投诉: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九、业务咨询: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生态环境局龙游分局
地点:鹏程路22号
项目联系人:麻女士
联系电话:15356702590
质疑联系人:刘女士
质疑联系电话:1895701868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衢州新诚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潘女士 16657006009
质疑联系人:汪女士 13157022903
电子邮箱:63446561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