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投标][江山市]江山市清湖街道贺周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江山市清湖街道贺周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的其他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9月28日

一、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贺周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采购项目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贺周村太阳能路灯采购及安装工程

三、采购项目编号:JAGC-FZC2026-011

四、原公告日期:2026年9月20日

五、更正理由:投标保证金缴纳变更。

六、更正事项:

序号

更正项

更正前内容

更正后内容

1

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10000元)。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以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缴纳,否则后果自负);

二、缴纳方式:

投标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 (https://qzygjy.com/TPBidder/memberLogin?type=13)缴纳;

缴纳方式之一(按项目在线支付):投标人通过网银(电汇)方式,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注意:投标人在开标前有义务自行查询保证金缴纳是否成功,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户支付,如保证金未从投标人基本户支付或投标人系统内基本户账户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投标异常等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

缴纳方式之二(电子保函):使用电子保函方式缴纳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次性提供不低于招标要求的投标保证金金额的担保,否则视为未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缴纳时间以电子保函实际获得时间为准。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所遇一切相关问题及相关纠纷,均由投标人与保函出具机构之间自行解决,产交中心不承担任何责任。

投标人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招标文件和其他相关规定,作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处理。

备注:重新招标项目,参与投标的投标人仍需按上述规定要求重新递交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要求递交投标保证金。
一、本项目缴纳投标保证金壹万元整;

二、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可从投标人基本账户将保证金汇至指定保证金账户(交纳时需备注项目名称)。

1.指定保证金账户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江山分公司

2.开户行:浙江江山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场分理处

3.账号:201000336948642

三、投标人也可以通过保险、银行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

四、交纳时间: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00秒前,以确认到账为准(因各银行系统到账时间不同,请提前交纳)。

 

2

【资格审查文件】包含内容

/

▲(6)提供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以银行转账(电汇)方式缴纳的,需提供银行转账回单或电子交易平台保证金缴纳回执;以购买保险或办理保函、担保方式缴纳的,需提供电子保函、保险保单、担保函及相应费用缴纳凭证。

3

开标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0日14时00分00秒。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2026年10月13日14时00分00秒。

六、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毛女士     联系电话:13163346690(559004)

地址:江山市环城西路190号二楼

2、采购人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贺周村集体经济组织

联系人:姜女士     联系电话:15857005224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贺周村

3、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江山市清湖街道纪工委

监督投诉电话:0570-4448238

地址:江山市清湖街道航山路1号


 2026年9月28日


浙江建安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签于 2026/09/28 17:32: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