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塘边镇东陈村自动化温氏养鸡场设备采购项目的非政府采购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6年9月24日
一、更正人名称:江山市新塘边镇东陈村集体经济组织
二、采购项目名称:新塘边镇东陈村自动化温氏养鸡场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编号:ZJZZ-FZFCG-2026-0187
四、原采购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9月22日
五、更正理由:
采购文件以本次公告下的附件为准。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事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5.投标报价 | ⑵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设备基础、保险、调试、试运行、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雇员费用、专家论证费及评委评标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完成本项目所有并通过验收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因清单遗漏而带来的风险。 | 删除“设备基础” |
采购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及投标人须知 8.转包或分包 | ⑴☑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⑵□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 | ⑴□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 ⑵☑经招标人同意后允许分包(仅设备安装部分允许分包)。 | |
2 | 采购文件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 国家强制要求提供3C认证的产品及元器件证书的提供时间 | 具体内容参考本次附件 |
3 | 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二、合同金额 | 合同价格包含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设备基础、保险、调试、试运行、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雇员费用、专家论证费及评委评标费用,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完成本项目所有并通过验收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 | 删除“设备基础” |
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七、转包或分包 |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及相关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 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2.经甲方的书面同意,本合同范围内的货物安装部分允许分包,乙方须在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分包合同审核备案。 | |
采购文件第四章 合同主要条款 十、货款支付 |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20%的预付款(并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 2.待甲方通过初步验收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70%的货款; 3.初步验收完成成功试运行使用3个月后组织最终验收,最终验收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合同金额的90%(若最终验收不通过,甲方将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同时因整改造成的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 5. 完成结算经审计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15个工作日内付款至审计价款的100%;在支付结算价款的最后余款之前,乙方必须先交纳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 1.合同签订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50%的预付款(并提供等额的预付款担保); 2.货到后待甲方通过初步验收1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至合同总额80%的货款; 3.初步验收完成成功试运行使用3个月后组织最终验收,且在完成结算经审计且收到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后3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至审计价款的100%(若最终验收不通过,甲方将要求乙方进行整改,同时因整改造成的延期责任由乙方承担);在支付结算价款的最后余款之前,乙方必须先交纳结算价款的1.5%作为质保金(不计息),质保期1年,质保期满无质量问题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不计息)。 | |
| 采购文件第六章 应提交的有关格式范例 1.开标一览表 | 注: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报价,报价中必须包含货物的运输及安装、设备基础、保险、调试、试运行、装卸、质保期售后服务、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雇员费用、专家论证费及评委评标费用及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完成本项目所有并通过验收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等,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因清单遗漏而带来的风险。 | 删除“设备基础” |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浙江中正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江山市文苑路89-3号二楼
项目联系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570-4057007
2、采购联系人:江山市新塘边镇东陈村集体经济组织
地址:江山市新塘边镇东陈村
联系人:姜先生
联系电话:15157093948
3、监督机构名称:江山市新塘边镇镇纪委
地址:江山市新塘边镇新兴路12号
联系电话:0570-4755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