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在投标][柯城区]孟高寮康养基地酒店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孟高寮康养基地酒店运营管理服务采购项目更正公告

一、更正合同部分

(一)概述表

仲裁地点(第18.2条)

 

衢州

 

更正为:

诉讼地点(第18.2条)

 

衢州

 

(二)4.1乙方提供部分投资

(3)投资起止时间:自本标的正式签订管理合同酒店正式开业止,并持续到后续运营管理结束。

更正为:

3)投资起止时间:自本标的正式签订管理合同酒店正式开业,并持续到后续运营管理结束。

(三)6.2异议程序

如果甲方对年度预算有异议,则甲方应提供详细的书面异议书,指出具体的分项,以明确指明有异议的收入或利润预测、成本或其他事项。甲方与乙方就争议中的分项达成一致后,即编制最终的年度预算。如果在乙方向甲方提交年度预算后三十(30)日内,甲方未批准年度预算,也未就年度预算提交异议书,则视为甲方已批准一切项目,最初提交给甲方的年度预算即成为最终的年度预算。

更正为:

6.2异议程序

如果甲方年度预算有异议,则甲方应提供详细的书面异议书,指出具体的分项,以明确指明有异议的收入或利润预测、成本或其他事项。甲方乙方就争议中的分项达成一致后,即编制最终的年度预算。如果在乙方甲方提交年度预算后三十(30)日内,甲方未批准年度预算,也未就年度预算提交异议书,则视为甲方已批准一切项目,最初提交给甲方年度预算即成为最终的年度预算,但其中内容存在明显错误、损害甲方合法权益或明显不合理的,乙方仍应按异议进行纠正或整改。

  (四)18.2争议解决

1)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应提交甲方所在地合法仲裁机构(仲裁委”),按照仲裁委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通过仲裁最终解决。该仲裁规则构成本条款之一部分。

2)仲裁庭由三(3)名仲裁员组成,甲方应指定一(1)名仲裁员,乙方应指定一(1)名仲裁员,第三名仲裁员应由双方共同指定,如果在提起仲裁之日后三十(30)天内双方仍未就该第三名仲裁员的指定达成共识,则该仲裁员应由仲裁委主任指定。仲裁适用中国法律。仲裁地点为概述表第十五项所述地点,仲裁员在裁决时,应受本合同条款和规定的约束。仲裁员的决定和裁决是最终决议,对双方均有约束力,并可按照任何适用的国内法,在任何有管辖权的法院强制执行。

更正为:

   18.2争议解决

   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纠纷或权利主张,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其他未涉及事项不做修改

   三、联系方式:

招标人:衢州市柯城区文旅发展有限公司         

联系人: 女士     电话:0570-3311887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 18              

   代理机构:欧邦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电话:0570-8085268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九华北大道509号合屹大厦2#楼2单元4楼

监督及质疑人信息

名称:衢州市乡村振兴发展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区国资服务中心

地址:衢州市柯城区双港中路18号;双港路420号

联系人:詹书记(纪检专员)、吴女士

联系方式:0570-3862096、0570-3077338

郑云仙 签于 2026/02/10 15:06:5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