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更正人名称:
龙游华水农村供水发展有限公司、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
农村供水、水业公司2026年水质化验委托检测项目联合招标
三、项目编号:HZGSCG2026-001
四、原公告发布日期:2026年1月14日
五、更正理由
评标细则及标准更正
六、更正事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十、评标细则及标准
| 2022年以来,投标人参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家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水质相关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或合格的得2分;投标人参加过省级卫生健康委员会、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安厅等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水质相关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或合格的得1分; 【需提供能力验证通报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2023年以来,投标人参加过中华人民共和国生态环境部环境发展中心、中国水务、市场监管总局等国家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水质相关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或合格的得2分;投标人参加过省级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市场监督管理局等省级政府部门组织的水质相关检测能力验证结果满意或合格的得1分。 【需提供能力验证通报文件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2 |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十、评标细则及标准
|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5人(含)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人员6(含)以上]的,得3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12人(含)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人员5人(含)以上]的,得2分;具有中级技术职称人员9人(含)以上[或高级技术职称人员4人(含)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提供项目组人员的职称证书、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投标人拟派项目团队中(项目负责人除外)具有水质检验或环境监测分析类高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每人得1分;具有水质检验或环境监测分析类中级技术职称人员的,每人得0.5分,最高分得3分。 【提供项目组人员的职称证书、近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材料并加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
3 |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十、评标细则及标准
| 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高端精密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情况综合评分: (1)三重四级杆液相色谱-质谱联用仪(液相串联三重四级杆质谱仪); (2)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3)气质联用仪(三重四级杆); (4)液相色谱仪; (5)气相色谱仪; (6)原子吸收光谱仪; (7)紫外分光光度仪; (8)离子色谱仪; (9)水质α、β放射性测量仪。 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9种设备的得5分,每缺失一类扣1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发票、设备图片及有效校准/检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依据投标人所提供的高端精密检测仪器设备配置情况综合评分: (1)电感耦合等离子体质谱仪(ICP-MS); (2)气相色谱-质谱联用仪; (3)液相色谱仪; (4)气相色谱仪; (5)原子吸收光谱仪; (6)紫外分光光度仪; (7)离子色谱仪; (8)水质α、β放射性测量仪。 投标人同时具有上述8种设备的得5分,每缺失一类扣1分,本项最高得5分。【需提供设备采购合同、发票、设备图片及有效校准/检定证书作为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不全或无法认定的不得分。】 |
4 |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十、评标细则及标准
| 根据投标人配备的样品采集车辆: 具有样品采集车辆10辆及以上的,得3分,8辆及以上的得2分,6辆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需提供照片及采集车辆的发票或行驶证扫描件,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根据投标人配备的样品采集车辆: 具有样品采集车辆6辆及以上的,得3分,5辆及以上的得2分,4辆及以上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需提供照片及采集车辆的发票或行驶证扫描件,若为租赁车辆须提供租赁合同及车辆行驶证扫描件加盖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
5 | 招标文件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标准 十、评标细则及标准
| 根据本项的响应要求,投标人在衢州市内有公司或服务网点且接到业主需求能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单位地点的(或承诺中标后衢州市内设立服务网点的),得3分;在浙江省内有公司或服务网点且接到业主需求能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单位地点的(或承诺中标后浙江省内设立服务网点的),得2分,其他得1分。 【需提供响应时效服务承诺书及公司或服务网点到业主单位真实的交通时间路线图,同时提供公司或服务网点有效的营业执照及证明材料,如承诺中标后设立服务网点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根据本项的响应要求,投标人在衢州市内有公司或服务网点且接到业主需求能1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单位地点的(或承诺中标后衢州市内设立服务网点的),得3分;在浙江省内有公司或服务网点且接到业主需求能2小时内响应并到达采购人单位地点的(或承诺中标后浙江省内设立服务网点的),得2分,其他得1分。 【需提供响应时效服务承诺书及公司或服务网点到业主单位真实的交通时间路线图,同时提供公司或服务网点有效的证明材料,如承诺中标后设立服务网点的需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否则不得分。】 |
其余未提及的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条款执行。
七、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龙游华水农村供水发展有限公司、龙游华水水业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荣昌大道35号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方式:136557025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杭州广厦建筑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东华街道荣昌东路12号广和集团5楼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方式:15057001915
3.同级国企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龙游县水务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龙游县荣昌大道35号
联系人:夏先生
监督投诉方式:18367058222
2026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