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2期 常山县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25-GK-222号
1. 招标条件
常山县新能源充换电站建设项目已经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常发改投资〔2025〕230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代建人为常山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县财政统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施工监理进行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工程规模:本项目新建公共车辆停车场,总用地面积4394.88㎡,其中,新建占地面积237.12㎡、建筑面积292.56㎡配套用房一处;建设室外场地面积3287㎡,新建换电站一座,新建停车位17个(含充电车位11个)及场地给排水、绿化、照明等配套设施建设。
2.3监理服务期: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范围内及各专业工程等包括但不限于上述内容的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监理。
3. 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资质、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须具有①或②监理资质的独立法人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浙江省外企业须提供“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备案信息截图”或仍在有效期内的浙江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出具的《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
①工程监理综合资质;
②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
3.2项目总监资格及其他要求:拟派项目总监须具备有效的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为电力工程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如为联合体投标的,拟派项目总监由牵头人单位派遣),且无在建工程的监理业务或已中标(或为第一中标候选人)工程的监理或其他任何在建合同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在建工程指的是取得五方(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或四方(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责任主体签署合格的竣工验收汇总表之前的工程;项目总监已被更换的,原承担的合同工程未取得竣工验收汇总表前,属于原项目总监的在建工程监理业务,余同】。
3.3招标人对各阶段监理人员的数量及资格要求:
根据本项目特点,招标人提出以下监理人员要求,投标人应根据本条要求配置监理人员,并计算相应的投标报价。
序号 | 岗 位 | 上岗证书要求 | 数量(人) | 服务阶段或服务期 |
1 | 总监理工程师 | 电力工程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 1 | 签订合同之日起开始至工程通过竣工验收合格且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 |
2 | 专业监理工程师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电力专业) | 1 |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市政专业) | 1 | |||
3 | 监理员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电力专业) | 1 | |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或浙江省监理员(市政专业) | 1 | |||
4 | 土建专业造价人员 | 注册(一级)造价工程师(可兼任) | 1 | |
注:1.以上人员须提供相关证书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2025年7月-2025年9月)任意一个月的养老保险缴费清单扫描件;2.浙江省监理工程师是指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业行业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专业监理工程师“培训合格证”的人员。浙江省监理员指持有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颁发的浙江省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衢州市建筑行业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或浙江省设区市监理协会颁发的监理员“培训合格证”的人员;3.浙江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协会正式更名为浙江省全过程工程咨询与监理管理协会,更名前后所颁发证书具有同样效力;4.除造价工程师外,以上人员不得兼任。 |
3.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须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3)联合体组成单位不超过2家,联合体牵头人需具有电力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4)联合体各方需具备与所承担工作内容相适应的资质;
(5)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中标后签署的合同协议书,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法律约束力;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6)联合体协议书须为联合体双方成员签字及盖章,授权委托书和其余相关内容仅联合体牵头单位签字或盖章即可;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标段投标(组建联合体投标除外)。
4.投标保证金
4.1本项目投标保证金2000元人民币。
4.2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缴纳分二种方式,由投标人自主选择。
方式一:电子保证金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投标系统提示,登录到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TPBidder/memberLogin?type=13),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备案的账户中汇出。
方式二:线上保函、保单、联保资金支付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在招投标系统中按浙建〔2020〕7号办理的本工程投标保函(包括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为本项目有效的投标保证金,投保的额度或担保的额度及有效期不得低于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额度及投标有效期。联保资金小于项目投标保证金时,按系统提示,从经系统备案的银行基本账户汇出,一次性足额补交差额。
4.3投标人未按4.2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招标人将拒绝其投标。
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徐工 15325703086/QQ 群号 283716036
4.4申请联保资金请咨询市招投标协会秘书处,联系电话 0570-8757610。
4.5常山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联系电话 0570-5010800。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投标人按下述要求获取招标文件,如未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系统内完成相关流程,引起投标无效,责任自负。
5.2本项目招标文件实行“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不提供纸质版招标文件。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前应先办理“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同时办理介质CA锁。
5.3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https://qzygjy.com/)办理投标人信息入库备案事宜。
5.4招标文件下载:
⑴潜在投标人登录“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在线申请获取招标文件(选择招标公告,进入项目,选择“投标前阶段”进入项目在获取招标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选择“招标文件下载”)。
⑵投标文件的解密:投标人按照平台提示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在30分钟内于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不见面开标大厅完成在线解密。
5.5具体操作指南:详见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工程建设交易乙方操作手册”,如遇平台技术问题详询0512-58188591、0570-3878007。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开标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25年10月20日09时30分00秒。
6.2投标文件递交方式:电子投标文件采用网上递交的方式,上传至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电子交易系统(https://qzygjy.com/)。
6.3不见面开标大厅网址:https://qzygjy.com/BidOpening/bidopeninghallaction/hall/login。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衢州市阳光交易服务平台上及常山县政府网站(http://www.zjcs.gov.cn/col/col1229635773/)发布。
8.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大街72号
邮政编码:324200
电 话:0570-5663810
投诉受理部门:常山县发展和改革局
地 址:浙江省常山县天马街道大街72号
邮政编码:324200
电 话:0570-5663810
9.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常山县辉埠镇人民政府
地 址:衢州市常山县辉埠镇
邮 编:324200
联 系 人:刘夏莉
电 话:151670678564
代建单位:常山县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大桥路18号
邮 编:324200
联 系 人:叶工
电 话:0570-50330097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衢州公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常山县文峰西路222号
邮 编:324200
联 系 人:徐志丽
电 话:13857023045
2025年 09 月